关于陈木青等同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聘任职务的通知

来源: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4-09

 

各学院、处级单位:

根据鄂职改办2013第72号文件,以及《湖北第二师范学院高校教师系列讲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试行)》文件精神,经对陈木青等同志进行全面考核,确认陈木青等同志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陈木青具备讲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起始时间为2013年11月,从2013年12月1日起聘任。

方艳、蒋春红、白福宝、樊锋凯、张娜、谢浩、乐垚等具备讲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起始时间为2013年12月,从2014年元月1日起聘任。

高芹、秦杨等具备讲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起始时间为2014年1月,从2014年2月1日起聘任。

孙向峰具备讲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起始时间为2014年2月,从2014年3月1日起聘任。

李丹具备讲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起始时间为2014年3月,从2014年4月1日起聘任。

韦也纳、徐姝婧具备助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起始时间为2013年8月,从2013年9月1日起聘任。

                   组织人事部

                     201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