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邵航等同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聘任职务的通知

来源: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4-11

 

各学院、处级单位:

根据《湖北第二师范学院辅导员评审高校教师系列思想政治教育助教、讲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试行)》文件规定,经对邵航等同志政治表现和从事该岗位工作的能力、水平、工作成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邵航、张豫、邱晏华、余江涛、辛雯等五人具备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助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其任职时间为2013年10月,从2013年11月1日起聘任。

                组织人事部

                 201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