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我校在职人员工资中“薪级”项有所调整,对此作以下说明:
根据鄂人【2006】18号文件精神:“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每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并从第二年的1月起执行”,2014年正常增加的职工薪级工资于5月份兑现,工资项“补发1”为1至4月份的差额。
请各位教职工查询,如有疑问请致电劳资科:87945256。
组织人事部
2014.05

2014年5月,我校在职人员工资中“薪级”项有所调整,对此作以下说明:
根据鄂人【2006】18号文件精神:“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每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并从第二年的1月起执行”,2014年正常增加的职工薪级工资于5月份兑现,工资项“补发1”为1至4月份的差额。
请各位教职工查询,如有疑问请致电劳资科:87945256。
组织人事部
201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