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党校〔2015〕1号
各分党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加强我校党的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党校的重要作用,使党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与科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党校教育培训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训工作
(一)主办单位
学校党校。
各分党校。
(三)开班程序
各分党校在举办培训班前, 要严格按照学校党校相关规定,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培训计划中须对参训人数、授课教师、教学内容、培训要求、培训时间和地点等作出具体安排,在培训班开班前一周,将培训计划、学员名单、发展党员综合材料册(一)等,经党总支书记审定签字,报学校党校办公室审核、备案后方可开班。
(四)培训班名称
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训班名称统一确定为:中共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委员会党校第*期培训班。
(五)培训对象
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学习成绩优良、无违纪违法行为和不良道德表现的入党积极分子或党支部培养考察一年以上,尚未接受党的知识系统培训,已被党支部确定的发展对象,在中学和外单位培训过的入党积极分子,原则上仍需经学校党校培训。凡在最近一年内参加过学校党校培训,因课堂违纪、无故退出、考试作弊等违反党校纪律而被定为“不合格”的学生,不得推荐参加培训班。
(六)培训内容和方式
1.培训内容: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为基本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党的性质、党的指导思想、党的最高理想和现阶段的奋斗目标、党的宗旨和作风、党员条件、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以及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等。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形势任务教育的新内容根据办班时的实际情况也应作为培训内容。
2.培训方式:主要采取集中专题授课、录像教学、自学、讨论交流和实践活动等形式,各分党校负责培训班的具体组织、教学工作。包括制订教学计划、落实上课教师和教学场地、负责学员编组、课堂教学考勤、学习效果的考核、以及组织讨论、考试监考、阅卷、登记成绩等项工作。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其中辅导报告不少于12学时)。
(七)培训时间
每年的3-4月、10-11月。
(八)考核方式
培训结束后,学校党校统一命题,各分党校组织考试、阅卷和综合考核等工作。每位学员经综合考核合格后颁发党校结业证书,结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二、预备党员培训工作
(一)主办单位
校党校、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承办单位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协会。
(三)开班程序
各党总支按照学校党校培训安排保证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参加党校培训一次。在开班前一周,将参加培训的学员名单上报学校党校。
(四)培训班名称
预备党员培训班名称统一确定为:中共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委员会党校第*期预备党员培训班。
(五)培训对象
未参加过预备党员培训班学习的中共预备党员。已参加学校扬帆起航计划--大学生党员骨干培训班并顺利结业的预备党员可不再参加预备党员培训班。预备党员在校转正前必须经过预备党员培训班的学习。
(六)培训内容和方式
1.培训内容: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为基本要求,结合当前形势任务,着重培训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路线方针政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和党性修养、党性锻炼等内容。主要学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内容,并着重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严治党相关要求和讲话精神。
2.培训方式:采取专家授课、集中观看录像辅导报告、学员自学、交流讨论和撰写心得体会等形式。每期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辅导报告不少于4学时)。
专家授课、观看录像辅导报告,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集中安排,各分党校考勤。学员自学、交流讨论和撰写心得体会,由各分党校负责安排,不少于4学时。学员撰写一篇不少于1500字学习心得填写于《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党校学员登记表》上。
(七)培训时间
每年计划培训2期,3-4月、10-11月。
(八)考核方式
各党总支对预备党员在培训学习期间的表现负责考核,重点考核以下两个方面内容:一是出勤和参加各项活动等情况;二是平时学习情况,包括学习笔记和参加小组讨论等情况,每位学员经综合考核合格后颁发党校结业证书。
三、培训要求
(一) 各党总支要给予高度重视,积极协同学校党校做好培训管理工作,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党校将全程督导各分党校的培训工作,确保培训效果,督导情况将作为各学院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学校党校负责党校教师队伍建设。培训班授课教师,包括现任党员校领导,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较丰富党务工作经验的处级干部和离退休老干部。也可邀请校外相关领域专家到校讲课,各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必须带头讲党课。各分党校在师资库中进行教师聘请,聘请校外教师应报校党校办公室批准。教师课酬由校党校统一发放。
(三)培训班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各党总支要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将该期培训班学员成绩、培训工作总结等资料(加盖公章),送交学校党校办公室备案。同时,做好学员登记表、学习心得、结业证书复印件等培训档案的归档及管理工作,及时放进学员档案。
附件:1. 中共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委员会党校培训班统计表
http://zzrs.hue.edu.cn/upload/file/20150309/20150309102408_94987.xlsx
2. 中共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委员会党校预备党员培训班统计表
http://zzrs.hue.edu.cn/upload/file/20150309/20150309102423_19837.xlsx
3. 党校课程安排表
http://zzrs.hue.edu.cn/upload/file/20150309/20150309102434_92182.doc
4. 党校学员名单
http://zzrs.hue.edu.cn/upload/file/20150309/20150309102447_98370.xls
5. 预备党员党校课程安排表
http://zzrs.hue.edu.cn/upload/file/20150309/20150309102501_67102.doc
6. 预备党员党校学员名单
http://zzrs.hue.edu.cn/upload/file/20150309/20150309102509_49506.xls
中共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委员会党校
2015年3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