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范丹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因学校机构调整及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范丹红任教育科学学院副院长;
陈光春任教育科学学院副院长;
郭三玲任教育科学学院副院长;
刘永存任教育科学学院副院长;
林志红任教育科学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王诗龙任管理学院副院长;
陈艳明任管理学院副院长;
汤中明任管理学院副院长;
宋平任管理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李立亚任数学与经济学院副院长;
李海雄任数学与经济学院副院长;
肖海燕任数学与经济学院副院长;
李立任数学与经济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王正喜任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
汪丞任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处)副主任(副处长)。
以上同志原任职务自然免除,任职时间从2015年7月16日起计算。
中共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5年7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