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二师院人〔2015〕3号
关于范丹红等同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通知
各学院、处级单位:
根据鄂职改办〔2015〕77号、29号、43号、57号文件,经学校研究,聘任下列人员担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教授: 范丹红 孔繁荣
副教授:王汉立 陶表达 刘姜涛 李 莎 陈 宇
鲁 静 余 慧 吴贤华 谭清芳 栾晓梅
夏华丽 胡 静 宋志秀 程金亮 肖长清
李海雄 沈友青 马朝霞 何国军 周 敏
郭家翔 黄均凤 李 菁 范锡龙 王海军
副编审:周瑞华
上述人员的聘任起始时间为2015年1月1日。
副研究馆员(图书资料):梁 晖 覃 利 朱志华
副研究馆员(档案):刘 俊
上述人员的聘任起始时间为2014年12月1日。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2015年9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