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二师院人〔2015〕8号
关于亓丽芳等同志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聘任的通知
各学院、处级单位:
根据鄂职改办〔2013〕第72号文件精神,经对亓丽芳等同志进行全面考核,认定亓丽芳等同志具备讲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亓丽芳、聂琼、熊校勤、孙建明等任职起始时间为2015年1月1日,从2015年2月1日起聘任;程志远、李汉桥、谭芬、高娟、肖龙胜、操小凤等任职起始时间为2015年2月1日,从2015年3月1日起聘任;肖凯任职起始时间为2015年3月1日,从2015年4月1日起聘任;汪川惠任职起始时间为2014年11月1日,从2014年12月1日起聘任。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2015年9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