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二师院党组〔2015〕11号
关于王正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因学校机构名称变化,经研究决定:
王正明任后勤集团(资产经营公司)总经理;
王大耀任后勤集团(资产经营公司)党总支书记、副总经理;
郝国峰任后勤集团(资产经营公司)副总经理;
黄小华任后勤集团(资产经营公司)副总经理;
谈小华任后勤集团(资产经营公司)副总经理;
任晓光任后勤集团(资产经营公司)副总经理;
严春平任后勤集团(资产经营公司)党总支副书记;
郑大平任书刊发行公司总经理;
马新民任书刊发行与期刊党总支书记、书刊发行公司副总经理;
陈琳任书刊发行公司副总经理。
以上同志原任职务自然免除,任职时间从2015年10月12日起计算。
中共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5年10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