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高层次人才201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
考核的通知
有关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高层次人才履职情况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5年在岗的各类高层次人才(楚天学者、彩虹学者、特聘教授)。
二、考核内容
1、履行聘用合同情况,完成岗位目标和工作任务(包含科研、教学、梯队建设、学科建设等)情况。
2、学院为高层次人才开展工作所提供的支持措施及工作、生活条件。
3、绩效评价工作。履行协议考核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问题原因分析、项目改进措施。
三、考核要求
高层次人才考核工作具有导向性和示范性,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事求是地反映出受聘专家工作的有关情况。按照考核情况提交绩效评价报告(提纲见附件3),并组织填写《湖北第二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履职情况表》(附表1)、《高层次人才聘期任务完成情况统计表》(附表2),于11月15日前将评价报告、《湖北第二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履职情况表》和《高层次人才聘期任务完成情况统计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纸质版报组织人事部师资科,电子版传到指定邮箱。学校将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考核工作安排,适时组织专家对高层次人才履职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和考核。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87943520 邮箱:446754088@qq.com
附件:http://zzrs.hue.edu.cn/upload/file/20151021/20151021131901_95703.zip
组织人事部
2015年10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