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1-06
关于沈志章等同志退休的通知
院组人〔2015〕31号
各学院、处级单位:
根据国发(1978)104号文件精神,沈志章、潘小元、吴俊明、刘立、曹曼同志符合退休条件,于2015年11月1日退休。
2015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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