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2-31
关于李茜同志工作调动的通知
院组人〔2015〕40号
各学院、处级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调艺术学院李茜同志到教务处(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组织人事部
201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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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干部人事科:87943806 组织科:87943840 劳资科:87945256 师资科:87943520档案科:87943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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