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关于印发《“光谷学者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来源: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11-23



鄂二师院人〔20167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关于印发

 “光谷学者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现将《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光谷学者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光谷学者计划”申报表

         2.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光谷学者”聘期目标计划书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2016年95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光谷学者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为推进我校“双一流”建设,吸引培育一批高水平学科带头人,形成一批优秀创新团队,建设一批高水平教学科研平台,经学校研究,决定实施“光谷学者”计划,具体办法如下:

一、设置原则

“光谷学者”计划坚持保证重点、按需设岗、点面结合、实用实效、内外兼顾、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则,实施岗位聘任制,实现设岗、选人和做事的有机统一。

二、计划内容

“光谷学者”计划为特设岗位,设置学科领军人物、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学术骨干3个层次。学科领军人物、学科带头人岗位原则上设置在省级以上重点学科和教学科研平台,中青年学术骨干岗位向校级重点学科和教学科研平台倾斜。岗位人选面向海内外、校内外公开选聘。

三、聘任条件

(一)学科领军人物

1.师德师风高尚,学风严谨,身心健康,为人正派,富于合作精神,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2.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教育部“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级重点学科带头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教育部学科和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近5年获得国家或省部级重大学术奖励,或具有相当水平、在学科领域类享有较高声誉的教授、学者。

(二)学科带头人

1.师德师风高尚,学风严谨,身心健康,为人正派,富于合作精神,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2.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原则上应担任国外高水平大学副教授或国内教授或相当职称;

3.在本学科领域有较大影响力,对本学科建设具有创新性构想,具有带领团队在学科领域取得领先水平的能力;

除以上条件外,还需满足45项中任一条件:

4.曾主持完成国家级项目,近5年以第1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学科权威期刊上发表一定数量的学术论文,理工科15篇左右、文科10篇左右,或其他相当成果;

5.曾主持完成国家级课题项目,且近五年曾获得国家级重大奖励(排名前5)或省(部)级重大奖励一等奖(排名前3)、二等奖(排名第1)。

()中青年学术骨干

1.师德师风高尚,学风严谨,身心健康,为人正派,富于合作精神,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2.获博士学位,原则上具有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称;

3.主持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近5年以第1作者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理工科权威期刊5篇以上、文科重要核心及以上期刊3篇以上,或其他相当成果。

四、岗位职责

(一)学科领军人物

1.在学校全职工作;

2.举办学术讲座或学术报告,承担一定的教学任务;

3.聘期内完成下列四项及以上任务,具体以协议方式明确。

1)学科建设:负责学科建设工作,获批省级重点学科,或在学科建设中,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

2)科学研究:主持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1项以上,或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2项以上,或横向课题到账经费,理工科300万以上、文科150万以上,或其他相当成果;

3)团队建设:组建并带领团队,指导团队成员在学科建设、科研成果、国际合作交流等方面取得标志性成果;

4)获奖:以学校为完成单位且本人为主要完成人,获国家级奖励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排名前3)

5)平台建设及产学研合作:以学校为主体单位获批国家级平台,在产学研合作等方面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

6)其他相当成果。

 () 学科带头人

1.在学校全职工作;

2.举办学术讲座或学术报告,承担一定的教学任务;

3.聘期内完成下列四项及以上任务,具体以协议方式明确;

1)学科建设:负责学科建设工作,获批省级重点学科,或在学科建设中,取得标志性成果;

2)科学研究:主持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或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以上,或主持横向课题到账经费,理工科200万以上、文科80万以上,且以第一作者、学校为第一单位在国内外权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理工科5篇以上、文科3篇以上,或其他相当成果;

3)团队建设:负责开展团队建设工作,获批省级及以上教学科研创新团队,指导团队成员在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国际合作交流等方面取得高水平成果;

4)获奖:以学校为第一单位且本人为主要完成人,获国家级奖励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排名前3)或省(部)级重大奖励一等奖(排名第1)

5)平台建设及产学研合作:以学校为第一单位获批省级平台,或建设学校现有省级平台或在产学研合作等方面,取得标志性成果;

6)其他相当成果。

()中青年学术骨干

1.在学校全职工作;

2.举办学术讲座或学术报告,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64学时;

3.聘期内完成下列二项及以上任务,具体以协议方式明确:

1)团队建设:作为团队负责人,获批省级及以上教学科研创新团队,指导团队成员在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国际合作交流等方面取得高水平成果;

2)科学研究:主持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或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或主持横向课题到账经费,理工科120万以上、文科50万以上,且以第一作者、学校为第一单位在国内外重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理工科权威期刊3篇以上、文科C刊及以上2篇以上,或其他相当成果;

3)获奖:以学校为第一单位且本人为第一完成人,获省(部)级重大奖励二等奖及以上;

4)其他相当成果。

五、聘用程序

(一)学院根据需要提出设岗申请,学校审核确定。

(二)申请人向设岗学院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应聘材料,并填写《“光谷学者计划”申报表》(附件1)、《“光谷学者”聘期目标计划书》(附件2)。

(三)设岗学院组织专家对人选进行学术评议,通过后,报学校组织人事部。


(四)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聘人选,并与被聘人员签订协议。

六、相关待遇

(一)学科领军人物

1.工资待遇实行年薪制,一般不低于60万,具体标准一人一议。60%部分按月发放,20%部分年度考核合格后发放,剩余20%部分聘期考核合格后发放。聘期内公积金及社会保险按照原档案工资标准执行。

2.学校提供校内周转住房及安家费,配备办公室及科研助手,提供科研启动经费及配套科研条件,具体以协议方式确定。

(二)学科带头人

1.工资待遇实行年薪制,一般不低于40万,具体标准一人一议。60%部分按月发放,20%部分年度考核合格后发放,剩余20%部分聘期考核合格后发放。聘期内公积金及社会保险按照原档案工资标准执行。

2.优先推荐申报省级及以上科研及人才项目。

3.学校提供校内周转住房及安家费,提供科研启动经费及配套科研条件,具体以协议方式确定。

(三)中青年学术骨干

1.学校聘为教授。工资待遇实行年薪制,一般不低于30万,具体标准一人一议。60%部分按月发放,20%部分年度考核合格后发放,剩余20%部分聘期考核合格后发放。聘期内公积金及社会保险按照原档案工资标准执行。

2.优先推荐申报省级及以上科研及人才项目。

3.学校提供校内周转住房或安家费,提供科研启动经费及配套科研条件,具体以协议方式确定。

七、考核管理

(一)光谷学者聘期三年,实行聘期目标管理,学校采取年度、聘期等方式对受聘者履职情况进行考核。

(二)光谷学者成果考核应坚持符合学科发展方向及团队建设需要的原则,考核合格者可以续聘。如考核不合格或有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等行为的,学校撤销其光谷学者称号,并解除聘用协议。

八、附则

(一)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柔性引进人才参照本办法执行。

(二)本办法由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