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发年度岗位绩效工资的通知

来源: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2-30

各位教职工:

根据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于201412月份预发在职职工岗位绩效工资的30%部分(1-12月)。具体发放情况如下:

1、此项为职工年度岗位绩效工资,标准为全年岗位绩效工资总额的30%(分值*55*12*0.3)。本次发放为预发,纳入教职工本人年度绩效工资,经年度考核后再统一核算绩效工资发放额。

2、各教学学院按以上标准核定此次预发绩效工资总量,预发部分为学院本年度预算内包干经费的一部分。具体预发金额由各学院根据教职工年度工作情况核定。

请各位教职工注意核查,如有疑问请联系工资科。

联系电话:87945256                                                 

组织人事部

2014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