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根据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于2014年12月份预发在职职工岗位绩效工资的30%部分(1-12月)。具体发放情况如下:
1、此项为职工年度岗位绩效工资,标准为全年岗位绩效工资总额的30%(分值*55*12*0.3)。本次发放为预发,纳入教职工本人年度绩效工资,经年度考核后再统一核算绩效工资发放额。
2、各教学学院按以上标准核定此次预发绩效工资总量,预发部分为学院本年度预算内包干经费的一部分。具体预发金额由各学院根据教职工年度工作情况核定。
请各位教职工注意核查,如有疑问请联系工资科。
联系电话:87945256 。
组织人事部
201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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