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学校《党校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举办党校第六期预备党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预备期间尚未接受系统教育培训的预备党员。已参加学校“扬帆起航计划”--大学生党员骨干培训班并顺利结业的预备党员可不再参加。
二、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2017年9月21日至28日
(二)培训内容:见附件一
三、培训要求
1.开展学员报名工作。各党总支填写:《预备党员培训班学员名单》(附件二),于9月18日17:00前以电子版和纸质版形式报送党校办公室。各分党校推荐一名责任心强、组织能力强的学员担任小组长,负责培训的组织、考勤。
2.组织学员开展课外自学活动。课外自学内容主要为《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2016年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2017年“两会”、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等为主要内容,并着重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严治党相关要求和讲话精神。学员撰写一篇不少于1500字学习心得,并填写《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党校学员登记表》相关内容。
3.严格请假制度,一般不允许请假。在培训期间如有外出实习等教学安排,请分党校在9月19日前与党校联系。学员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书面提出,经分党校批准后报学校党校,并根据情况自行补课。各分党校要给予高度重视,积极协同学校党校做好培训管理工作,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党校将全程督导各分党校的培训工作,确保培训效果,督导情况将作为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4、培训班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各分党校要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将该期培训班成绩表(附件三)、培训工作总结等资料(加盖公章),送交学校党校办公室备案。同时,做好党校学员登记表、学习心得、结业证书复印件等培训档案的归档及管理工作,及时放进学员档案。
附件:1.
附件1:党校第六期预备党员培训班课程安排表.doc
中共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委员会党校
2017年9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