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组人〔2017〕47号
有关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为更好地实施各类高层次人才计划,经学校研究,拟于12月对我校在聘的高层次人才进行2017年度(聘期)履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7年在岗聘任半年及以上(含聘任期满)的各类高层次人才(楚天学者、彩虹学者、特聘教授)。
二、考核内容
考核高层次人才岗位履职情况,重点考核2017年度(聘期)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三、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组织在聘的高层次人才对照聘岗协议约定的工作任务及目标,认真填写《湖北第二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年度(聘期)履职情况表》(附表1)、《湖北第二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聘期任务完成情况对照表》(附表2),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各学院出具考核意见,于12月12日前将以上材料报组织人事部师资科,纸质版经党政负责人签字盖章,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学校将适时组织专家对高层次人才履职情况进行考核。
联系人:张秀 联系电话:87943520
邮箱:446754088@qq.com
附件:《湖北第二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年度(聘期)履职情况表》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聘期任务完成情况对照表》
组织人事部
2017年12月5日

